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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4月起,增值税+社保+个税汇算+发票新规+营业执照+纳税申报开始。

发布于2020-04-15  访问次数:1709  来源:本站

增值税最新政策

5月1日开始执行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个增值税的新政策,5月1日起开始执行,税率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修改以前曾经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恭喜还没缴满15年社保”的人!

新规下,2020年起全都这样处理


社保新规下,还没缴满社保的人统统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进行补救:


一、按年补缴


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的时间才有社会保险,你可以每年补交,这样你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然而,你必须支付滞纳金来支付你的年费。


二、延迟退休


如果你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没有支付15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多5年。


当你延迟退休时,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我认为,绝大多数能够弥补社保的人都不希望延迟退休(公职人员除外)。


三、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这太方便了,然而这对于那些按年交社保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在新规下,这种方式已经被取消了。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一次性缴满:


如果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仍可以一次性付款。1. 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2. 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3.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


四、转为居民社保


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是不划算的,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


一些地方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这样做一方面是处理起来麻烦,另一方面待遇也要低于职工社会保险。


五、停缴社保,取出钱来


这种方式我个人不太赞成大家使用,就是大家如果你还没有交满15年,但是又不想再花钱补缴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退保。


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纳社保了,而且之前交的钱也会退给你。但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后果,就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不管是谁,都需要了解到社保的重要性,所以在找工作的时候最好选择带五险一金的工作,因为有了社保我们真的可以享受诸多福利。


然而当你由于某些原因而断缴社保也不要担心,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补救。



员工由公司代办年度汇算的4月30日前

请务必通知员工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


个税汇算清缴共有网络申报、集中申报、委托申报、邮寄申报、办税服务大厅五种方式,集中办理汇缴不支持逾期办理。若选择由单位集中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个人需在4月30日前将汇算清缴确认表填写好并交至单位。



确认表如下



单位集中办理流程如下:(已江苏省为例)

一、登录自然电子税务局WEB端

1、纳税人登录江苏省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模块,如下图示:



2、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模块,进入如下界面:


注意:选择由本单位集中申报的自然人,由本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使用自己的个税所得税APP扫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如下图:


3、点击单位办税,进入如下界面:


选择对应汇缴的单位,可以输入该单位省和市和税号来搜索;


若您所使用的个税APP扫码人员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则下面会直接显示对应企业的名称和税号,您点击选择即可,然后点击“办理个税业务按钮”



注意事项:集中办理汇缴不支持逾期办理。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应在6月30日前代为填报相关表单以及办理后续的补退税等相关事项。


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前提是纳税人尚未办理年度申报,纳税人已自行申报的,扣缴单位不得再进行申报或者更正、作废申报。


纳税人如果已要求扣缴义务人为其集中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同样也可以自行申报或者作废扣缴义务人集中申报记录后重新申报。纳税人同样也可以自行发起汇算清缴申报后的补退税,但已在补退税流程中除外。



4月1日起,ETC卡缴费开具发票实施新规!


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对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做出了具体说明,新规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方便大家更清晰快速地了解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新规,老师特意用导图梳理了一下:



如何抵扣?如何做账?如何申报?详细操作来了!


1、办理ETC的用户开具的发票


办理ETC的用户开具的发票有下面几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3)ETC预付费(储值卡)自行选择在充值后开具的预付卡发票;

以上3种发票都是ETC客户能取得的发票样式。

关于税率栏的显示:

(1)征税发票,税率栏有3种可能。

9%: 通行费征收税目为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计税下税率9%。

3%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规定确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不征税,不征税发票,税率栏显示“不征税”字样,税额为***。

不征税发票主要为政府还贷的项目,本身不征收增值税,预付卡充值由于尚未实际发生通行消费,所以也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关于抵扣:

征税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不管税率是多少,我们直接以取得的征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扣增值税。

具体做法,我们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统计、签名确认后填写申报表抵扣。

通过勾选平台查询到相应的发票,然后勾选。


根据确认后的统计汇总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中,具体填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


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仅作为记账凭证使用。

值得注意到是,如果是ETC预付费(储值卡),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开具不征税的预付卡发票,也可以在实际消费后开具征税发票。

建议大家充值后还是不要开具预付卡发票,预付卡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而且就算取得预付卡发票你在记账时候也只能先按资产处置。

借:预付账款—通行费充值
       贷:银行存款

等实际发生通行费取得通行费消费明细后再转入当期费用。

借:费用
       贷:预付账款—通行费充值

所以,还不如等到消费后再去网站自行开具征税发票。

2、未办理ETC卡的用户取得发票

未办理ETC卡的用户,还是取得纸质普通发票,具体样式如下:


关于取得纸质的通行费发票,大家只需要记住一点,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发票还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只能作为记账凭证。

具体我们来看看如何计算抵扣。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下面这张发票为过桥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22/(1+5%)*5%。

申报表填到附表二 8b栏申报即可申报抵扣了。


好了,关于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的新政,关于通行费发票的记账、抵扣问题,你应该很清晰了吧。


4月纳税申报表有变

小规模纳税人先看完再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汇总



申报案例

3%减按1%业务


【案例】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第一季度发生如下业务: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申报案例-免税业务


【案例一:销售额 ≤ 30万】


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一季度收到销售款项20.3万元,具体业务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注:该表总行次不同区域略有差异。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案例二:销售额 > 30万】


C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一季度收到销售款项50.6万元,具体业务如下:



具体填表业务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申报案例-差额业务


【案例】


D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一季度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1500元,一季度共发生如下业务:



备注:400000=(154500-51500)÷1.03+103000÷1.03+202000÷1.01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其他事项提醒


(1)疫期增值税减免政策较多,代码需正确选择。



(2)疫期相关减免税申报不需要备案,企业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3)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4)企业可以放弃1%征收率,仍按3%征收率处理。


附表:


微信图片_202004130854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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